量學發(fā)〔2025 〕199號
各分支(代表)機構及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國計量測試學會(以下簡稱“學會”)所屬分支(代表)機構的規(guī)范管理,現對《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分支(代表)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進行修訂。經廣泛征求意見、支委會擴大會議研究討論,于8月12日經學會第八屆常務理事會第19次通訊會議審議通過。現正式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,原制定的《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》(量學發(fā)〔2021〕93號)同時廢止。
附件: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分支(代表)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
中國計量測試學會
2025年8月13日
關于發(fā)布《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分支(代表)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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